社会主义公平论要

被引:1
作者
邢盘洲 [1 ]
刘秀珍 [2 ]
机构
[1] 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管理系
[2] 江苏警官学院基础课教研部
关键词
马克思; 恩格斯; 社会主义公平; 辩证法;
D O I
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16.05.020
中图分类号
D61 [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0305 ; 030503 ;
摘要
公平是社会主义首要且核心的价值观。整体推进且落实社会主义公平,其逻辑性前提就是需要彻底厘清社会主义公平内在的辩证法,否则,社会主义公平的践行必将失去理论根基,无异于缘木求鱼。社会主义公平存在三对矛盾、三组关系,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理念公平、制度公平与实践公平;作为手段的公平与作为目的的公平。无论是我们在理解社会主义公平之时,还是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践行社会主义公平的伟大实践中,都需要恪守唯物辩证法,有效化解这"三对矛盾"、着力协调这"三组关系",以使它们保持必要的张力和统一。唯此,社会主义公平才能由理念、价值变为真切的实践并开花结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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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邓小平文选[M]. 人民出版社 , 邓小平 著,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