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容量的物权化及其权利构成

被引:12
作者
邓海峰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海洋生态损害; 海洋环境容量; 准物权; 海洋排污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3.5 [海洋法]; X55 [海洋污染及其防治]; X26 [环境容量与环境自净];
学科分类号
071012 ; 0713 ;
摘要
海洋环境容量是一种基于海水的自净能力而产生的特殊海洋资源。由于其具有可感知性、可确定性和相对的可支配性,海洋环境容量具有成为物权客体的可能。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客体形成的海洋排污权,是权利人对海洋环境容量进行使用、收益的准物权。海洋排污权是运用市场化方法配置海洋环境容量的法律基础,也是通过生态价值资源化求解海洋生态损害求偿问题的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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