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

被引:65
作者
王伟光 [1 ,2 ]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
[2]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
关键词
人民民主专政; 无产阶级; 政权; 城市小资产阶级; 工人阶级; 被剥削阶级; 国家机器; 民族资产阶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21 [政治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202 ;
摘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党的基本路线的一个重要原则。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一些"好心人"总是认为民主比专政好,认为"专政"是暴力的象征,不像"民主"那么美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反对专政的幌子,根本不提还有资产阶级专政,只讲资产阶级民主,把资产阶级民主粉饰为"至善至美"的反专制、反一党制、超阶级的、超历史的、普世的民主。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有民主,就须有专政;有专政,就须有民主,二者有机统一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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