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炒信行为的规范分析及其治理路径

被引:90
作者
叶良芳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刷单炒信; 法条主义; 谦抑原则; 商业伦理; 行业规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将刷单炒信行为定罪,是将立法没有犯罪化的行为通过个案处理的方式予以刑罚制裁,因而是一种司法犯罪化。然而,基于法条主义的视角,反向刷单炒信的行为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建立网络平台为正向刷单炒信提供信息交换帮助的行为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谦抑原则要求,在充分运用非刑法手段之前不得率先动用刑法,能以特定罪名评价的行为不得任意选择其他罪名。协同共治是治理刷单炒信行为的当然选择,但应强调电商平台的管理责任,鼓励其积极寻求民事救济,制定合理的行业规则,消除诱发商家炒信的社会因素。
引用
收藏
页码:177 / 191
页数:15
相关论文
共 17 条
[1]   刑法阶层理论:三阶层与四要件的对比性考察 [J].
陈兴良 .
清华法学, 2017, 11 (05) :6-19
[2]   网络交易信用炒作行为的刑法规制 [J].
周立波 .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6, 28 (05) :28-34
[3]   网络交易信用欺诈行为及法律规制方法 [J].
杨立新 ;
吴烨 ;
杜泽夏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6, 31 (01) :1-19
[5]  
全国刷单炒信入刑第一案的标本意义[N]. 舒圣祥.青岛日报. 2017 (007)
[6]  
互联网时代破坏生产经营的刑法理解[N]. 刘仁文,金磊.检察日报. 2017 (003)
[7]  
刷单炒信渐成电商毒瘤[N]. 方列,周琳.经济参考报. 2017 (007)
[8]  
多管齐下打击电商刷单炒信[N]. 秦海波.经济日报. 2016 (009)
[9]  
大数据时代电商伦理前沿问题研究[M]. 东北大学出版社 , 毛郁欣, 2016
[10]  
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与治理研究[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陈显友,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