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治黄保漕对徐淮农业的制约作用

被引:7
作者
任重
机构
[1] 江苏宿迁市水利工程处
关键词
徐淮; 清河县志; 农业; 黄淮流域; 迁都北京; 宿迁市; 制约作用; 徐州; 江苏; 明政府; 明成祖; 洪武; 明史; 嘉靖; 万历年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S-09 [农学史];
学科分类号
060207 ; 0712 ;
摘要
徐州、淮阴地区在汉、魏、唐、宋时期,一直是发达的农业经济区之一,明初朱元璋定都南京,这里既是辅之地,又是明政权起家的根据地。明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有效政策,农业生产发展较快,农业人口相应增加。明成祖迁都北京,庞大的中央机构和军需民食仍赖南方供应,于是产生了破坏不堪的运道与每年四百万石漕运的矛盾。为解决这个矛盾,明政府制定出“治黄保漕”的总方针。很明显“保漕”是根本目的,“治黄”是达到目的手段,因此在实施中不可避免地违反综合治水的科学规律,造成黄淮下游的徐淮及周边地方自然灾害严重、耕地减少、农业人口下降,对农业经济产生严重制约。
引用
收藏
页码:57 / 64
页数:8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