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应分类监管区别对待

被引:47
作者
吴晓灵
机构
[1]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严格监管; 区别对待; 第三方支付; 银行; 金融机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F832.2 [银行制度与业务];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正>"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里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就应该严格监管,其他的就可以适度管理、区别对待。"现在,互联网金融很热,怎样给互联网金融下个定义、如何监管等,都已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我认为,不论是银行还是金融机构,只要用互联网技术和用IT技术来做金融业务,或者其他企业用互联网技术和IT技术从事金融业务,就其本质来说,都可以纳入互联网金融之列。对于该领域的监管,一旦涉及到社会公众利益,就应该有牌照,并按牌照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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