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责任在环境污染侵权中的适用探讨——兼评《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被引:4
作者
黄萍
机构
[1]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
关键词
环境污染; 侵权责任; 预防性责任; 违法性;
D O I
10.15885/j.cnki.cn11-4683/z.2011.05.005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该文提出,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的特殊性,预防性责任较损害赔偿责任在保护环境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更为有效,并指出,预防性责任的适用应以违法性为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在适用预防性责任时存在诸多矛盾。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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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权构成要件的不法性功能论 [J].
廖焕国 .
现代法学, 2010, 32 (01) :43-50
[2]  
环境资源法学.[M].蔡守秋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3]  
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M].[德]克雷斯蒂安·冯·巴尔(ChristianVonBar)著;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
[4]  
侵权行为法.[M].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