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说理充分的制度保障——从河南种子案说开去

被引:4
作者
许娟
许诗谊
机构
[1]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2]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
[3] 湖北武汉
关键词
说理充分; 制度保障; 司法审查制; 司法投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13 [司法行政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裁判文书的说理充分不仅仅只是关涉法官素质的一个简单问题,应该还是涉及到司法改革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从2003年岁末河南种子案中法官为了将所援引的法条明确清楚的加以说明而“惹祸”的事件可反映出: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即建立有限的司法审查制、适当采用先例指导制度、加大制作裁判文书的司法投入、说理不充分作为上诉的理由之一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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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社会研究与社会政策.[M].(美)罗伯特·K·默顿著;林聚任等译;.三联书店.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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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法论.[M].[英]麦考密克(N·MacCormick);[奥地利]魏因贝格尔(O·Weinberger) 原著;周叶谦 译.中国政法大学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