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关键证人的确定

被引:10
作者
王永杰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关键词
刑事关键证人; 确定; 关键案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刑事关键证人的理论基础,一是诉讼公正,二是诉讼效益。确定关键证人的范围,首先,应当明确哪些重大疑难案件的证人才有出庭作证的必要;其次,应当明确在这些案件中,哪些证人真正需要出庭作证。结合我国司法资源有限和保障人权的现状,确定关键案件的标准应是:其一,案件是否重大;其二,是否属于疑难案件。在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确定具体案件的刑事关键证人的范围。在法律中只对刑事关键证人的确定标准进行规定,以帮助法官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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