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立法视域下的给付行政程序辨析

被引:4
作者
刘艺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关键词
给付行政; 行政程序; 社会救助法(草案);
D O I
10.15891/j.cnki.cn62-1093/c.2012.01.040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民生立法应基于正确的给付行政程序观念,这要求我们对给付行政程序概念进行澄清。"给付行政程序"不等于"非控权行政程序"、不等于"授益行政程序"、也不等于"给付行政行为程序"。目前国内法律界对给付行政程序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2008年颁布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明显缺失给付行政程序观念,2011年颁布的《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虽有所校正,但仍未厘清是否统一适用于给付行政领域的问题。《社会救助法》(草案)则在诸多方面存在给付行政程序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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