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执行与监督三分的内在逻辑

被引:43
作者
陈国权 [1 ,2 ]
谷志军 [2 ]
机构
[1] 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
[2]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决策; 执行; 监督; 权力三分;
D O I
10.14167/j.zjss.2012.04.011
中图分类号
D033 [国家政治制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需要认清决策、执行与监督三分的内在逻辑。文章认为,决策活动、执行活动与监督活动的三事分工是决策、执行与监督三分的逻辑起点;决策职能、执行职能与监督职能的三职分定是决策、执行与监督三分的关键环节;决策责任、执行责任与监督责任的三责分置是决策、执行与监督三分的核心要素;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三权分立是决策、执行与监督三分的逻辑结果。概言之,决策、执行与监督三分的内在逻辑是:三事分工→三职分定→三责分置→三权分立。这一逻辑揭示出,决策、执行与监督三分是具有普适意义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分析方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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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7 / 32+155 +155-156
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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