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育基本法的修改与教育基本理念的转变

被引:9
作者
王晓茜 [1 ]
张德伟 [2 ]
机构
[1] 沈阳大学师范学院
[2]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
关键词
日本; 教育基本法; 教育基本理念; 民主主义; 国家主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531.3 [];
学科分类号
04 ; 0401 ;
摘要
2006年12月22日,日本颁布施行了新的《教育基本法》,这是对1947年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的全面修订。日本的教育基本法是规定教育理念和教育方针的一部教育宪法,此次修改使日本的教育基本理念发生了重大转变。与旧教育基本法倡导以自由、民主、平等、和平为核心的民主主义教育理念相比较,新教育基本法虽然保留了尊重"个人的尊严"、"完善人格"等理念,但更明确地提出了"尊重公共精神"、"热爱培育传统和文化的我国和乡土"的新理念,这是以"公共"、"传统"、热爱国家为核心的国家主义教育理念。教育基本理念的这种转变,将会影响今后日本教育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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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基本法[日]杉原誠四郎. 現代学校教育大事典[2] .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