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类型化思维

被引:12
作者
李依林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类型化思维; 对极思考; 类型谱; 规范的理念类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类型化思维就是指塑造事件类型,发现其典型特征的思维方法。运用这种思维方法获得确定性,不需要不可或缺的要素。类型只能描述,并且具有整体意义的特征;类型化思维能够实现价值导向的思考,对法律事实和法律规范进行合理评价,因而具有强大的实践能力。类型化的方法能够很好地解决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连接问题;类型化思维中的对极思考、类型谱和规范的理念类型等方法,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所具有的重要价值意义,在于它们可以更好地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刑法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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