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日)量刑基准之比较研究

被引:8
作者
肖世杰 [1 ,2 ]
机构
[1]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2]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量刑基准; 刑事责任; 社会危害性; 人身危险性;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09.05.021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在德日刑法中,受责任主义的规制,责任为刑罚规定了前提和界限,基于预防方面的考量不能僭越责任程度所决定的刑罚。相比之下,中国现行刑法的量刑基准理论与之虽貌合实神离,因为作为其量刑基准的刑事责任的大小是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评价的加权之值。我国现行量刑基准理论实际上是现行刑事责任理论体系的逻辑延伸。欲求我国量刑基准理论在逻辑上更为科学合理,在价值取向上彰显现代刑法之人权保障机能,则必以改善现行刑事责任理论体系为前提。改造的重点在于纠正将责任评价与刑罚量定混为一体的做法,将之予以分离,使之各得其所。作为犯罪后果负担的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的严重性程度来决定,人身危险性因素不能用于评价犯罪与刑事责任,而只能在刑罚最后量定时做有利于犯罪人更新改造之缓和考量。
引用
收藏
页码:83 / 89+158 +158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25 条
[1]   刑罚个别化否定论 [J].
邱兴隆 .
中国法学, 2000, (05) :98-107
[2]  
德国刑法学总论.[M].(德)克劳斯·罗克辛(ClausRoxin)著;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
[3]  
刑法总论.[M].(日)大谷实著;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3,
[4]  
刑法的基本立场.[M].张明楷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5]  
刑法总论.[M].(日)野村稔著;全理其;何力译;.法律出版社.2001,
[6]  
德国刑法教科书.[M].(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Hans-HeinrichJescheck);(德)托马斯·魏根特(ThomasWeigend)著;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7]  
刑事政策学.[M].(日)大谷实著;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0,
[8]  
关于惩罚的哲学.[M].邱兴隆著;.法律出版社.2000,
[9]  
刑法的精神与范畴.[M].曲新久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10]  
德国刑法典.[M].徐久生;庄敬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