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方法再探

被引:23
作者
陈兵 [1 ,2 ,3 ]
机构
[1] 南开大学
[2] 南开大学法学院
[3] 南开大学法学院竞争法律与政策中心
关键词
互联网; 市场支配地位; 需求替代分析; 供给替代分析; 反事实推演;
D O I
10.13796/j.cnki.1001-5019.2020.06.010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在为传统经济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引发了互联网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上的困难。多边市场构造及显著动态跨界竞争等特征放大了零定价商品市场上的商业模式的运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以价格要素为中心的相关市场界定测试方法的主导地位,现行的市场份额标准很难准确反映经营者在某一相关市场上的市场地位。为此,建议仍以相关商品的需求替代分析为主,同时,关注行业特征与核心商品功能定位的结合,融合横向维度的其他经营者供给替代的因素来整体评估用户转向难易度。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尝试引用反事实推演方法将实际效果作为评判经营者市场力量的逻辑结果,演绎推导在竞争行为未产生实际效果的场景下本应发生在相关市场上的竞争结构及行为内容,以此优化互联网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思路和方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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