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总论论纲

被引:25
作者
刘剑文 [1 ,2 ]
陈立诚 [3 ]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2]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3]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财税法; 总论; 公共财产法; 领域法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 [财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构建财税法总论对于统摄分论、指导实践和学科自省具有重要作用,是夯实理论基础、推动学科发展繁荣的必然选择。财税法总论应当以"公共财产"这一核心范畴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的研究范式。在制度之上的基础问题方面,重点是明确财税法作为公共财产法、收入分配法、纳税人权利保护法的本质属性,强调"理财治国"的理念指引和财税法定、民主、平衡等基本原则;在制度之间的共通问题方面,应提炼以宪法为统领的财税法律体系,并探索财税法律关系的统一研究方式。"财税机关—财税相对人"与"财税权力—财税权利"两分法是一种可能的分析路径;在制度之外的学科问题方面,要梳理财税法学的历史演进与发展方向,比较和总结研究方法,凸显财税法作为"领域法学"的学科自信和独特价值。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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