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出资财产的法律性质刍议

被引:1
作者
马俊驹
冷铁勋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合伙人; 全体; 债权人; 无限责任; 存续期间; 放债人; 无限财产责任; 财产; 全民所有制企业; 国有企业;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1992.02.014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一合伙财产在构成上分为两部分:一是合伙人的出资财产;二是合伙在存续期间经营积累的财产。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但对合伙人出资的财产,民法通则未明确规定其归属,仅规定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对此法学界有不同理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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