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并承载着双重使命的粤港澳大湾区,在经济体量和发展条件上已经具备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物质基础。但是,"一国两制"下经济、法律和行政上巨大的制度落差,使湾区城市之间在传统的"前店后厂"分工合作模式弱化后始终难以走向真正融合,严重制约了预期的协同发展效应。既有研究在相当程度上依然没有脱离粤港澳互补性功能合作的既有区域一体化模式,甚至是"新瓶装旧酒"。由于没有完成粤港澳区域一体化转型,使得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障碍。因此,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必须改变"新瓶装旧酒"的思维定势,适时从功能性区域一体化转向制度性区域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