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土地征用制度 保护集体和农民利益

被引:1
作者
廖洪乐
机构
[1]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关键词
土地征用; 征地补偿; 农民利益; 土地补偿费;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耕地; 耕种用地; 农业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 出让金;
D O I
10.16342/j.cnki.11-1157/s.2007.10.013
中图分类号
F301 [土地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摘要
<正>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已发生根本变化,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未能及时做出调整,改革严重滞后。特别是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后,土地市场价值迅速显化和提高。政府在低价征用集体土地后,再以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让渡土地使用权,获取巨额收益,而作为土地所有者的集体和农民,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要有效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权益,必须根据《物权法》平等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原则,改革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对《土地管理法》做出重大修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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