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改革法案对我国公司治理的启示

被引:1
作者
李丹
机构
[1] 南京大学江苏南京双学士学位
关键词
公司改革法案; 审计委员会; 外部审计监督; 独立董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6.6 [公司];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为了避免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而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各国《公司法》都采取相关的公司监控设计模式。本文拟通过对 2 0 0 2年美国公司改革法案中关于公司外部审计监督和审计委员会之立法的介绍 ,针对我国公司监控的现状 ,提出对监控模式改革的建议 ,以作为我国相关立法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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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 [1] 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刘连煜著, 2001
  • [2] 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论[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梅慎实著, 2001
  • [3] 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研究 .2 李曜. 上海财经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