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设定根据与设定技巧研究

被引:20
作者
李洁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定刑; 设定根据; 设定技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刑法的国家强制力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的刑罚设定来体现的。刑罚设定问题包括法定刑的设定根据与设定技巧。只有社会危害性程度才能作为法定刑的设定根据。法定刑最低刑与最高刑的设定,决不是可以随意进行的,它应该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程度来设定,而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判断又必须依据相应的价值观念来进行。我国刑法法定刑设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同罪异罚与同罚异害现象;二是存在法定最高刑与最低刑过高现象;三是不同犯罪法定刑之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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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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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精神与范畴.[M].曲新久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2]  
犯罪通论.[M].马克昌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3]  
犯罪既遂形态研究.[M].李洁著;.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
[4]  
新编中国刑法学.[M].高铭暄 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5]  
刑罚结构论.[M].梁根林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6]  
刑法哲学.[M].陈兴良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