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制度研究

被引:3
作者
葛勇平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法学博士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3.9 [国际组织法];
学科分类号
030212 [全球治理与国际组织];
摘要
<正> 2004年7月1日,荷兰接替爱尔兰担任欧洲联盟(以下简称欧盟)理事会的主席国。这一在欧盟内部由一成员国所拥有的理事会首席地位通常被称作“欧盟理事会的轮值主席”,或者干脆叫做“欧盟轮值主席”。虽然欧盟轮值主席制度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中文法学文献中对其进行深入探讨的文章却鲜见。
引用
收藏
页码:106 / 114
页数:9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欧洲:从民族国家到法的共同体[M] 李道刚著; 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3,
[2]
欧洲[M] 李道刚; 著 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3,
[3]
欧洲联盟政策及政策过程研究[M] 刘秀文;()埃米尔·J.科什纳(EmilJ.Kirchner)等著; 法律出版社 2003,
[4]
欧洲法[M] (德)马迪亚斯·赫蒂根(MatthiasHerdegen)著;张恩民译; 法律出版社 2003,
[5]
欧洲联盟法[M] 曹建明著;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0,
[6]
阿姆斯特丹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