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的刑法关切:自动驾驶汽车造成的犯罪及其认定

被引:9
作者
王德政
机构
[1]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自动驾驶汽车; 犯罪认定; 注意义务; 注意能力;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针对自动驾驶汽车造成的犯罪,需要根据刑法作出具体的认定。如果自动驾驶汽车由于行驶造成他人伤亡、数额较大的财物毁坏,应先确定行为主体。辅助驾驶型自动驾驶汽车的行为主体是辅助驾驶人,完全自动型驾驶汽车的行为主体是汽车生产商。在认定辅助驾驶型自动驾驶汽车造成的犯罪时,根据辅助驾驶人所具备故意或过失的具体形式,其驾驶行为构成不同的犯罪。在认定完全自动型自动驾驶汽车造成的犯罪时,汽车生产商的行为只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且只能是作为犯,定罪的核心在于汽车生厂商的注意义务和注意能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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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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