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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新论——兼评《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
被引:4
作者
:
阳雪雅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西南大学法学院
阳雪雅
机构
:
[1]
西南大学法学院
来源
:
湖北社会科学
|
2016年
/ 03期
关键词
:
返还原物请求权;
诉讼时效;
义务人;
不利益状态;
D O I
:
10.13660/j.cnki.42-1112/c.013545
中图分类号
: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5 ;
摘要
: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观点分歧,《民法总则专家意见稿》认为存在保护不特定第三人信赖利益必要时,请求返还财产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从司法实务审视,司法实践倾向于不对信赖利益区分,返还原物请求权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经验层面具有一定合理性。从理论层面分析保护不特定第三人信赖利益说有待商榷。诉讼时效的功能应当是避免义务人长期处于不利益状态,这不仅符合诉讼时效的本质,也符合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发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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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60 / 166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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