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时势变迁更新人大制度理念

被引:8
作者
童之伟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人大制度; 宪法; 法律; 观念变革; 改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应逐步改变对人大制度的简单化、概念化理解,消除1978年宪法中人大对司法进行超限度监控的精神遗迹。人大至上观念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组织体制的正确反映,但不可以离开特定层级无条件强调人大宪法地位的至上性。法学工作者有责任促进人大制度理念从与计划经济相适应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方向的转变。市场经济社会应确立权利与权力平衡观,坚持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宪法地位平等观,确信逐步实现政治法律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是国家和社会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实施宪法与评论宪法或讨论宪法的应然状况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推进包括司法体制改革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首要的要求是解放思想,实现人大制度理念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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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 [1] 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案例研究.[M].黄卫平;邹树彬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 [2] 法权与宪政.[M].童之伟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 [3] 中国宪法精释.[M].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政治组编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