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之我见——兼论改革与法制不矛盾

被引:2
作者
孙国华
朱景文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关键词
社会主义法; 社会关系;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能动作用; 依法办事;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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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改革与法治、与坚持依法办事的制度并不矛盾,但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一致。有些做法和想法阻挠人们认识这一问题,大有辨别清楚之必要。一、从马克思的一段话谈起“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针对资产阶级“社会是以法律为基础”的法律观提出的著名论述,马克思把“社会是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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