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务院1978—2018政府工作报告的文本来看,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呈现出从偏向工具理性到注重价值理性、从侧重立法到注重执法与司法、从侧重经济与行政立法到重视社会领域立法、从政府主导型立法到探索社会参与立法、从执法的规范化转向执法的人性化、从强调法律的权威到强调宪法与法律的权威、从重视法治方式到法治方式与法治思维并重、从依法行政到建设法治政府八个方面的重要演进。从这一角度对法治建设进行回顾与展望,不仅可以为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和国家治理能力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启示,也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的现代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