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理论中医生说明义务的构成

被引:23
作者
胡永庆
机构
[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
关键词
知情同意; 医患关系; 医疗损害赔偿; 说明义务;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5.01.013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医疗损害赔偿范畴内的知情同意理论是从医患关系之利益依赖模式为基础而建立的 ,具有医学伦理和医疗法律、消级性和积极性等不同层面的功能。知情同意作为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整体性 ,可构成责任基础和权利请求的独立根据。而知情同意范畴内医生说明义务 ,应以其作为有效同意之逻辑前提为宜 ,将“知情同意。作为一整体性独立义务施加于医疗机构。医生的说明义务履行充分性的判断应以理性医生标准为基础 ,并充分平衡病人标准对病人利益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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