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善治还是套利工具

被引:1
作者
陈捷
钱卫清 [1 ]
高明华 [2 ]
刘俊海 [3 ]
刘沣 [4 ]
机构
[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3]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
[4] 宝新能源董事会
关键词
员工持股; 暂行办法; 第三方机构; 内幕交易; 内部交易; 股权激励计划; 套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6.6 [公司]; F832.51 [];
学科分类号
1202 ; 120202 ; 1201 ; 020204 ;
摘要
日前,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ESOP)即将开闸。根据安排,员工持股计划采用选任独立第三方机构的管理方式。管理机构由当事人在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券商、基金公司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中选择。按照业界一般的认识,员工持股计划如果科学实施,可使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提高公司对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自身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获得公司股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上市公司股东的构成,员工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但是,这个良好的初衷在现有的市场制度环境下,助力善治的愿景,会否获得预期的效果?实施中会否走形异化,出现新的弊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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