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例非医疗过失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

被引:3
作者
王化悟
机构
[1]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医院
关键词
医疗处理; 病人; 纠纷; 病员; 医疗过失; 医务; 科室;
D O I
10.13912/j.cnki.chqm.1999.02.009
中图分类号
R197.3 [医院、综合医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1.医源性因素 (1)服务工作中解释不清和服务态度不注意而形成的纠纷18起,占总数的44%。此类纠纷有因医务人员忙于工作,答复病人简单生硬,病人不满反诘医生而引起纠纷;有的虽给作了正确的医疗处理,但交待不清,次日病情变化家属就怀疑医生工作不负责任,或存在医疗差错。而有不少案例,既有病员方面的因素,又有服务态度方面的因素,两者交叉同时存在造成的纠纷则更多。 (2)不注意病人心理,不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而引起的纠纷3起。如急诊室有一案例,因饮酒过量诱发周期性麻痹,在神志不完全糊涂的状态下医务人员议论“吃了那么多酒,死了也活该”等等,等病人完全清醒后,就责怪医生不认真进行医疗处理,反诘医生引起纠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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