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排污权初始分配与有偿使用定价方法初探

被引:6
作者
张胜军
徐鹏炜
卢瑛莹
郦颖
机构
[1]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关键词
排污权; 初始分配; 有偿使用; 定价;
D O I
10.15985/j.cnki.1001-3865.2010.07.024
中图分类号
X196 [环境经济学];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 ; 0201 ; 020106 ; 083305 ; 1204 ;
摘要
在分析各地排污权交易的实践概况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9大污染行业污染物处理成本调查,依据污染物特点、地区环境容量差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研究制定排污权初始分配方法和有偿使用定价的原则,从理论上初步拟定:(1)污染企业COD排放指标有偿使用价格:化工、医药、印染、制革、造纸和食品行业分别为9 0007、500、5 500、3 800、1 8003、000元/(t.a),SO2排放指标有偿使用价格:燃煤电厂为1 800元/(t.a),其他燃煤行业企业为1 100元/(t.a)。(2)新污染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应为同类老企业的2倍。(3)考虑地区差异,对于浙江省欠发达地区,收费标准可下浮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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