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各地排污权交易的实践概况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9大污染行业污染物处理成本调查,依据污染物特点、地区环境容量差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研究制定排污权初始分配方法和有偿使用定价的原则,从理论上初步拟定:(1)污染企业COD排放指标有偿使用价格:化工、医药、印染、制革、造纸和食品行业分别为9 0007、500、5 500、3 800、1 8003、000元/(t.a),SO2排放指标有偿使用价格:燃煤电厂为1 800元/(t.a),其他燃煤行业企业为1 100元/(t.a)。(2)新污染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应为同类老企业的2倍。(3)考虑地区差异,对于浙江省欠发达地区,收费标准可下浮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