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案件分流体系构建

被引:14
作者
白宇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关键词
认罪; 认罚; 从宽; 正当性; 案件分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传统的"认罪"案件处理机制有着不同的内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事诉讼程序,它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度化、规范化的体现。其弥补了依据对抗模式而形成的刑事诉讼构造以及以纯正公法理念构建的刑法理论在实现正义与效率方面的不足,具备理论正当性。认罪认罚从宽的重要程序性意义在于实现认罪认罚案件程序运行的从宽、案件繁简分流以及非对抗式诉讼模式的构建。分别以认罪、认罚、案件繁简为节点构建多层级的案件分流体系,将有利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判程序层面的落实。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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