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本位新论

被引:1
作者
马翠平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湖北武汉
关键词
法律本位; 民法本位; 社会本位; 权利本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学界,由于工具理性高涨,价值理性衰微,对民法本位研究不足并且观点不一,由于本位问题是每个法律部门研究的出发点,是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因而必须对其有清醒的认识。本文试图从法理学角度出发,探讨民法本位,分析并驳斥社会本位学说,解析民法社会化对民法本位的冲击及权利本位的确立与其发展,及在现今时代权利本位所具有的内涵。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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