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的权利属性与刑法保护思路

被引:108
作者
于志刚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个人信息权; 司法解释; 缩小解释; 刑事政策;
D O I
10.14167/j.zjss.2017.10.001
中图分类号
D924.34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在司法实践中被非常狭窄地限制为公民的"身份认证信息"和"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由此引发具体法律保护思路的偏差。而一切问题的根源,在于司法解释以过于限缩的态度去解释,立法和司法的出发点存在着严重差异,司法解释上"退十步进半步"的解释思路,导致刑法严重地自我剪切制裁半径。刑法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思路,应当从隐私权保护模式转向以个人信息权为基础的保护模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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