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关乎自主创新,关乎民族产业的发展,更关乎创新型国家建设及国际交往中的经济安全。从1985年起至今,全国知识产权案件增长幅度剧烈。然而国内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模式现状呈现出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在司法实践领域,三类性质的知识产权案件涉及两级法院多次审理,在法律理论界,学者积极进行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设计,而实务界关于"三审合一"模式的探讨打造了一座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但是,知识产权案件存在的交叉问题、确权矛盾和同案不同判的后果却不容忽视。在分析了国内知识产权案件现状及德日等国的审判模型后,分别在知识产权系统设置、法理基础、调解原则、确权研究和人才培养五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期能够使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