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女性初婚及育龄人群变动特征

被引:1
作者
马瀛通
机构
[1] 中国人口情报研究中心
关键词
初婚年龄; 生育率; 出生高峰; 出生率; 结构变动; 人口自然变动; 育龄妇女; 人口控制; 变动特征; 女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C924.2 [中国人口];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妇女初婚年龄与初育、再育年龄,自进入80年代,就开始在一段时间内加速了下降的变动,这种变动使1962~1975年第二次出生高峰期出生的3.6亿多人,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始陆续进入峰值生育年龄段,导致了1986年的出生率从1985年的18.26‰回升到21.01‰。潜在的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从此拉开了帷幕。按现婚育模式推算,受长达十来年的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影响,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相应将要持续(1986~1997年)11年左右,出生高峰持续时间长是客观反映的一大特征。受1962~1970年历时9年的高出生率周期性影响,相应地1986~1994年历时9年的出生率也将会持续波动在计划生育控制下的相对较高水平上下;1971~1975年历时5年的出生率较大幅度下降,相应地使1995~1999年的出生率也将呈下降逐步加快的态势。在此,须指出的是全国各地差异相当可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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