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河州穆斯林乡约制度考述

被引:10
作者
武沐
陈云峰
机构
[1] 兰州大学新疆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关键词
清代; 河州; 穆斯林; 乡约;
D O I
10.16783/j.cnki.nwnus.2006.05.023
中图分类号
K249 [清前期(1616~1840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清代河州穆斯林乡约制度在西北穆斯林社会中具有非常典型的代表性,但穆斯林乡约制并非始于河州。清代河州乡约除承担内地乡约所承担的职能外,还承担着一些独具宗教和民族特色的职能。清代河州乡约制度的推行对于废除明代以来河州地区实行的世袭里长制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于建立一个兼容宗教、行政为一体的管理体系亦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清政府直接管理西北穆斯林社会的成功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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