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公共治理主体结构 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被引:7
作者
栾晓峰
李涛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
关键词
公共治理主体; 和谐社会; 多元共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1 [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0305 ; 030503 ;
摘要
在公共治理中,公共利益纷争、公共资源治理的囚徒困境和社会制度资本匮乏是影响社会主叉和谐社会构建的三个根本因素。实现对三者的有效治理,即善治,要根据“十一五”规划建议所提出的完善社会管理体系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行公共治理主体结构的转型,通过公共治理主体结构的和谐,即倡导多元共治,多方参与,实现治理手段上的分权与共同治理,实现整个公共治理的和谐,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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