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权若干基础问题探讨

被引:3
作者
林兆龙
机构
[1] 福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 决策权; 执行权; 监督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123.16 [宏观经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1 ;
摘要
宏观调控权是宏观调控法运行机制的核心构件。其产生源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调节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从广义上讲,宏观调控权包括宏观调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其中决策权只能由中央享有,执行权则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行使,监督权在程序方面分别由中央和地方依职权行使,在实体方面则只能由中央单独行使。宏观调控权的行使必须遵循合法性、合规律性、平衡优化及间接调控等原则。它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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