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被引:115
作者
徐晓松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公司资本制度; 完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17 [国际经济法学];
摘要
作者认为 ,特殊的经济及法律环境 ,决定了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殊性 ,而该制度的主要缺陷在于缺乏严密的防范和处罚措施。对此 ,作者提出应当借鉴国外公司法 ,从以下诸方面完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 :进一步完善发起人和股东对公司资本不足额的补缴责任 ;增加对股东与公司之间交易的限制性规定 ;规定公司董事及经理对公司实质性减资的责任 ;明确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时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从公司登记机关对验资机构制约的角度 ,完善注册资本验证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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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国有企业法论[M] 史际春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7,
[2]
当代外国公司法[M] 卞耀武 主编 法律出版社 199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