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被遗忘权”实施困境与我国的应对策略

被引:14
作者
郭小安
雷闪闪
机构
[1] 重庆大学
关键词
“数据被遗忘权”; 个人信息; 表达自由; 隐私保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数据被遗忘权"虽是欧洲立法的产物,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如司法实践冲突、权力格局博弈、操作技术难题、效果不可控等,但对我国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我国个人信息权的实现,改善我国信息泄露肆虐的现状,将"删帖"纳入制度化管理中,需要从立法、行政、技术和市场四个方面切入。我国应对"数据被遗忘权"实施困境需要采取以下策略: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被遗忘权"的法律属性;划分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成立专门的信息数据保护机构;设置"数据存储期限",引入"用户隐私偏好";培育行业自律精神,提高公民媒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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