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法系法律实施系统比较——财产法律的视角

被引:24
作者
冉昊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调整对象; 法律载体; 法律适用方法; 个人意思; 整体关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两大法系法律的实施各自形成了完整系统,按照调整对象—法律载体—法律适用方法—核心出发点这样的主线,大陆法系表现为:权利类型—抽象规范—法典(既定条文)—请求权基础—个人意思;英美法系表现为:具体对象—裁判规则—法官(正义直觉)—关系类推—整体关系。整体关系的思想相较于个人意思,在现代社会具有更强的开放性,但二者自有特性,并无高下之分,只是为不同的时代需要而产生,并不断发生着历史的优劣转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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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9 / 71+206 +206
页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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