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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专利期农药的商机与前景
被引:2
作者
:
周卫平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周卫平
机构
:
来源
:
农药译丛
|
1999年
/ 03期
关键词
:
草甘麟;
美元;
本位币;
作物保护;
农药公司;
美国氰胺公司;
陶氏公司;
世界农药市场;
专利保护;
格里芬;
都尔;
酰胺类除草剂;
异丙甲草胺;
销售额;
凯米;
熏蒸剂;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416.7 [化学工业];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这里所指的“过专利期农药”,是指专利期已完全终了或在大多数国家专利期已满的农药。“过专利期农药公司”是指一家公司或一家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生产专利期满,不受原始专利约束农药有效成份的公司。 自1945年开始,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已成为现代作物保护工业,快速发展并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专利保护使世界处于领先地位的作物保护公司,保证其销售收入以大比例投入开发新产品的研究,保证研究成果的商业开发赢得相当多的保护时间。专利体制加上商标名称的认可与保护是今天作物保护工业非常有效的支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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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8 / 43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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