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本质,如何直观?——关于现象学观念论的再思考

被引:13
作者
倪梁康
机构
[1] 中山大学哲学系
关键词
本质; 直观; 含义; 表达; 对象;
D O I
10.19862/j.cnki.xsyk.2012.09.006
中图分类号
B089 [其他哲学流派];
学科分类号
01 ; 0101 ;
摘要
本质及其直观或观念及其直观的问题是现象学思想方法的重中之重。第一"逻辑研究"的标题是"表达与含义",这更多地是因为这一研究与《逻辑研究》第一卷中讨论的纯粹逻辑学主题的内在联系。事实上,《逻辑研究》更应当叫做《本质论研究》,亦即"对本质及其直观方式的研究"。第一"逻辑研究"的主题也可以更明确地表述为:对在语言活动中的本质及其直观方式的研究。根据这一研究,含义既区别于表达和符号,又区别于体验,同时还区别于对象,因此,作为观念统一的含义被展示为一种特有存在,这也为现象学的观念论奠定了本体论的基础。而在第一"逻辑研究"中得以显明的在直观行为与符号行为之间、观念(含义)与概念(表达)之间的本质性的奠基关系,最终也论证了在意识哲学与语言哲学之间的本质性的奠基关系。无论现象学今天有了多么长足的发展,仍有必要一再反思地回溯到本质及其直观的问题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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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逻辑研究.[M].(德) 胡塞尔; 著.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2]  
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M].(德)马克斯·舍勒(MaxScheler)著;倪梁康译;.三联书店.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