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修正案——兼谈刑事立法权之划分

被引:25
作者
张波
机构
[1] 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室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司法适用; 立法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刑法修正案和刑法典 ,是形式上的同一和内容上的替代关系 ,刑法修正案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均取得了刑法典的效力 ,但是修正案的通过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而刑法典的通过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者的通过主体发生错位 ,因此 ,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以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刑法 ,由此揭示出一个隐藏的问题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和补充刑法 ,在根本上违反宪法 ,基于此 ,笔者对刑事立法权限的划分提出合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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