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归纳与演绎的辩证关系

被引:7
作者
林先发
司马志纯
机构
关键词
推理形式; 思维方法; 辩证关系; 认识过程; 中项; 经验材料; 认识方法; 论式; 辩证统一; 科学归纳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812.3 [归纳推理(归纳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一切科学研究都遵循两条途径:由认识个别到认识一般,再由认识一般进到认识个别。在个别中发现一般的推理形式、思维方法是归纳;在一般中发现个别的推理形式、思维方法是演绎。归纳与演绎的实质表明,它们是两个对立的方面,是两个方向相反的认识方法,它们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归纳与演绎在认识过程中的相互补充是它们统一的表现。为什么归纳和演绎都需要对方补充而又能满足对方需要补充的要求呢?归纳与演绎作为两种推理形式,两种思维方法,都有自己特殊的职能,都有自己起作用的特定范围。超出了这个范围,就需要别
引用
收藏
页码:67 / 70
页数:4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