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修改的几个问题——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崇德

被引:1
作者
孟鑫
机构
关键词
宪法修改; 私营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根本大法; 修改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个体经济; 经济形式;
D O I
10.19402/j.cnki.zgmz.2004.02.006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一、我国为什么要对宪法进行修改?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相对的稳定性。如果宪法不稳定,不仅会破坏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而且不利于国家与社会的稳定。保持宪法稳定,并不是说宪法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宪法本身也需要向前发展,必要时也要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宪法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需要按照特别的程序来进行,比修改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更加慎重。中国宪法是1954年9月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制定的,在1975年、1978年和1982年进行过三次全面的修改,在1979年和1980年还分别对当时实施中的宪法的若干规定、个别条文进行过修改。中国现行宪法是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通过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引用
收藏
页码:13 / 15
页数: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