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普遍道德和国际法——格老秀斯的国际关系思想

被引:23
作者
时殷弘
霍亚青
机构
[1] 南京国际关系学院
关键词
格老秀斯; 自然法; 普遍道德; 国际法; 主权; 正义战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国际法最主要的创始者格老秀斯的国际关系思想产生于欧洲主权国家体系的初生时代 ,其主旨在于为这个体系提出一套行为规范 ,以限制当时广泛、剧烈的国际和跨国战争及其巨大的破坏性。格老秀斯在道德和法理上主张用“正义战争”规定限制国家的战争权 ,用旨在维护人的根本自然法权利并经严格限定的国际干涉制约国家的对内统治权 ,用普遍道德、义务限制国家的中立权。格老秀斯的国际关系思想在其内容、思想方式和情调风格上 ,都是一种理性主义的二元论。尽管格老秀斯以后近 3个世纪的国际实践和国际法主流与其思想大相径庭 ,但 2 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向格老秀斯回归”的重要趋势显示 ,他的国际关系思想模式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是当今及未来很长时期里国际社会的最佳模式。
引用
收藏
页码:12 / 19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关于战争与和平的伦理传统:西方与中国 [J].
时殷弘 .
世界经济与政治, 1999, (10) :62-63
[2]   现实主义·理性主义·革命主义─—国际关系思想传统及其当代典型表现 [J].
时殷弘,叶凤丽 .
欧洲, 1995, (03) :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