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纵向价格限制反垄断十年回顾:2007年-2016年

被引:13
作者
卢延纯 [1 ]
苏华 [2 ]
机构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2]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关键词
美国联邦与州反托拉斯制度; 纵向价格限制(转售价格维持); 合理原则; 本身违法原则; “禁止+豁免”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梳理了2007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Leegin案判决后美国纵向价格限制反垄断的发展,涵盖联邦与州层面立法、执法与诉讼,涉及案例包括:纽约州等诉赫曼米勒公司、加州诉Derma Quest公司、加州诉生物元素公司、纽约州诉泰普尔公司、马里兰州诉强生公司、玖熙公司以定期报告价格和销量为前提获准实施转售价格维持、麦克维恩案、Leegin案联邦与州层面的进展、好市多诉强生公司以及隐形眼镜系列诉讼案。本文分析显示,合理原则在美国联邦层面的适用并未给企业带来纵向价格限制足够的灵活度和可预测性,特别是美国各州与联邦反托拉斯制度差异不容忽视。本文指出,认为合理原则已成为国际惯例以及该原则优于中国和欧盟等司法辖区采用的"禁止+豁免"原则的观点,是基于对Leegin案最高法院判决及该判决后十年发展碎片化了解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虚幻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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