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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报通讯员制度的历史演变
被引:12
作者
: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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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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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h-index:
0
李俊
机构
:
来源
:
新闻研究资料
|
1990年
/ 01期
关键词
:
通讯员工作;
通联工作;
党报;
报纸;
编辑部;
中国共产党;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1987年12月,新闻出版署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记者暂行条例》第二章“记者资格”第十一条规定:“新闻机构因工作需要,可以聘约一定的通讯员。通讯员是由具有一定的新闻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通讯员不是新闻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他们的任务是辅助新闻机构采集、撰写本单位和本地区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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